哈萨克斯坦生猪屠宰场布局须满足兽医检查及放行产品流线。国家文件涉及农业动物屠宰和兽医卫生,核查中应明确体现生猪工艺。
来源核查:2026年10月11日(2026-10-11)。 以下说明列出拟建生猪屠宰设施的官方参考和实际问题。采购前,请取得主管机构针对具体场地的书面确认。
屠宰组织与检验
官方合并文本中的 屠宰组织规则(第7-1/370号令) 要求宰前检查及宰后胴体、内脏兽医卫生检验,并涉及动物文件、标识、检验记录与登记屠宰场所。该令日期为2015年4月27日;已核查文本含2025年1月23日第15号令作出的修订。请地区兽医机构确认拟开展业务适用的设施登记与记录程序。
设施要求中的生猪作业
合并文本中的 设施要求(第7-1/832号令) 明确包含生猪:浸烫、脱毛、刮毛及燎毛等作业应进行分隔,以防肉类污染。文件还涉及胴体悬挂、工具卫生、兽医作业区及不合格物料收集。该令日期为2015年9月18日,官方文本标记为已更新。请适用正确屠宰场所类型的条款,避免混用不同设施类别的规定。
已废止的监督文件不应作为现行依据
部分政府资源页面仍转载2015年4月20日第7-1/347号令。 2024年5月24日第178号令 将其废止,自2024年6月8日起生效。因此,本页不将旧的检查清单作为现行法律要求。
设备需求中的设计准备事项
设计准备说明: 以下为根据已核查主题整理的工程准备建议,并非主管机构发布的许可申请清单。
- 在屠宰路线前设置到场资料核查点与动物检查通道,为等待兽医判定的动物保留可识别路线。
- 将生猪湿处理工序画为独立作业区,包括血液收集、浸烫脱毛排水及向胴体整理的交接。
- 在各检验工位保持胴体与内脏的对应标识。标出物料待检位置,以及不合格物料如何绕开发运路线离开。
- 针对具体场地整理冬夏公用工程假设,包括供暖、供水防护、制冷负荷及供电连续性,并由当地建筑公用工程师验证。
须向当地主管机构确认的问题
- 拟建生猪屠宰设施适用哪种登记场所类别?目前需要哪些登记文件与检查?
- 各动物供应来源须提供哪些兽医文件及动物标识记录?
- 胴体、内脏、记录及兽医判定需要采用哪些经检验人员认可的安排?
- 订购设备前须考虑哪些当地环境、建筑、供暖与污水条件?
官方参考资料和版本说明
- Adilet屠宰组织规则:第7-1/370号令:2015年4月27日;已核查合并文本,其中含2025年1月23日第15号令的修订。
- Adilet兽医卫生设施要求:第7-1/832号令:2015年9月18日;合并文本标记为已更新。请核对适用场所类别的要求。
- Adilet废止令:第178号:2024年5月24日;2024年6月8日生效。废止的是第7-1/347号令,并非上述两项要求。
准备下一次设计讨论
收集项目信息 · 核对生猪屠宰场布局资料 · 准备设备需求资料 · 讨论拟建生猪生产线.
设备方案应说明假设、尚需提交的文件及可能改变布局的主管机构意见。